天津安保公司认为保安公司是社会公共安全体系中一支强有力的辅助力量,是协助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的新生力量。它既不同于其他机关、团体、企业和群众组织,也不同于国家司法机关。本质上,安保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商行为,有其独特性。保安公司服务行业具有以下特点:
1.合法性。天津安保公司认为保安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在内容、形式、范围、要求等诸多方面的规定。保安人员在协助机关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制定、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时,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2.特异性。与其他经济组织不同,保安公司围绕安全开展各项业务、履行职责,为社会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
3.特异性。天津安保公司认为保安服务的特殊性表现在:为特定的客户提供保安服务;根据合同,为雇主设定的目标提供服务;根据雇主的要求,提供具体内容的安全服务。
4.合同类型。天津安保公司认为在保安服务活动中,双方买卖行为之所以能够订立,是基于保安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或保安服务合同,是开展保安服务或保安经营活动的基础和依据。合同或契约规定了保安服务公司与客户的权利和义务、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服务时间、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价格等。保安服务的整个发展过程就是保安服务履行与客户之间的契约和合同的过程。
5.有偿。天津安保公司认为保安服务的行为性质既是一种社会行为,也是一种商业行为,即保安服务是保安服务公司向社会提供的有偿服务。保安公司开展的一切服务活动都是责权利相结合,实行有偿服务的原则。
6.危险。天津安保公司认为保安工作的危险性是由其性质决定的。保安员在执行保安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不法分子和违法人员的攻击和殴打,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危险的,或者是因为提供安全防护的对象,比如一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存在很大的潜在不安全因素。
天津安保公司认为保安服务质量应以顾客满意为基础,包括文明程度、工作态度、纪律作风。服务质量是安防行业的生命线,如何提高安防服务质量是安防行业的重要课题。